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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2010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6日至6月9日

来源:233网校 2010年5月12日

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和省属在台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0〕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6日至17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10月16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7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源:www.examda.com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对不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但已按照省有关规定评聘为主管药师(中药师)职务的人员,可以参加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的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0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26日至6月9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为2008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8日至10日,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初审。市直及在台的省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39号三楼303)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初审。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初审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地在报考条件初审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地务必于6月13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初审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市人事考试中心。

  经台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2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13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工作计划及要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地人事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初审和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

  七、考试收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目45元(含上缴国家8元)收取,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考试用书征订以及考前培训。

  1、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应试指南》是以2007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相配套的《应试指南》为基础,对2007年版《考试大纲》和《药事管理与法规》的部分内容作了相应修改。征订考试用书可依照附件4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联系,或自行购买。

  2、考前培训报名与考试报名同步进行。需要进行考前培训的人员,请登陆浙江药师网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课程,填写《培训报名表》报名培训,并根据网上公布的培训和报到的时间、地点直接前往交费培训。培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九、成绩公布。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待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4.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相关附件下载>>

  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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