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一级消防、执业药师、会计、审计、统计、注册结构、公用设备(暖通空调)、注册土木工程(岩土)考后资格审核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精神和省通知,现将2017年度一级消防、执业药师、会计、审计、统计、注册结构、公用设备(暖通空调)、注册土木工程(岩土)考后资格审查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鹤壁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5月2日至5月10日
二、审查地点
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中段22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17房间。
三、资格审查对象
审核2017年度初次报名且通过的考生和异地考生(省外转入河南的老考生)。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籍档案(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考试需要的专业)、加盖单位公章的考试报名表或考生报名汇总审批表(河南人事考试网考试通知附件下载)。免试考生还需提供报考条件中所需的材料。
五、结果处理
对于考后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成绩,对于不来参加审核者,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保留证书5年,期间不得参加同专业资格考试,满五年仍未来参加资格审核的,证书销毁。
附件:2017年度河南执业药师合格人员名单(9042人).xls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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