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中级会计、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审核的通知
一、审核对象
审核2017年度初次报名且通过的考生和异地考生(省外转入河南的老考生)。
二、审核时间及地点
审核时间:2018年5月4日——11日工作日(下载附件有人员名单及审核时间,请各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前来审核)。
审核地点:新区会展中心A区106室。
三、资格审核所需要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工作证明、社保证明(可关注“洛阳社保”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未缴纳社保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报名表或考试报名汇总表(请点击下载)。
免试考生还需提供报考条件中所需的材料。
四、领取证书所需材料(目前仅中级会计可领取证书)
考生身份证原件(代领人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身证证原件)、《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五、结果处理
对于考后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上报省人社厅,对于不来参加审核者,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保留证书5年,期间不得参加同专业资格考试,满五年仍未来参加资格审核的,上报省人社厅,证书销毁。
备注:逾期未审核的考生,可于每月25日至当月底工作日前来补充审核。6月30日后未审核考生转下一年度同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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