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湘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药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统计等5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我省5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人工核查工作延后至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具体通知如下: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药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统计等5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根据省、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疫情防控视频会议要求,现就湘西自治州考区一级建造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药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统计等5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公告如下:
一、考后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请国家人社部同意,我省5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人工核查工作延后至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为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现取消现场一次性集中核查,改用分散式、分批式、日常式等非现场审核方式。请考生按本通知的材料清单递交具体材料,并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248350277QQ邮箱,特殊情况也可以邮寄至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各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上传电子文档等资料将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何时,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二、人工核查对象
(一)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统计(中、初级)、勘察设计(17个专业)以及中级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1.凡在线报名服务平台无法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网上比对核验告知承诺制的。
4.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现场人工核查的。
(二)上述考试2018年度考试成绩全科合格未及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曾参加资格复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三、人工核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需补打报名表的考生请到州人事考试院申请打印。
(二)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三)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
1、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
2、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link.233.com/28452/zzfind/)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联系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电话:0731-82116082。
(四)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link.233.com/17674)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五)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党校学历用人单位需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六)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有关“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 “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规定,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材料:
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link.233.com/13756/hunanweb/extAccessAction/showCertificate.action)的查验结果页面。
2、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link.233.com/22586/)查验结果页面。
3、其他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七)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或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符合免考条件的相应证书、聘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八)报考一级建造师、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提交已取得的第一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勘察设计工程师级别为“专业”的考生须提交基础考试合格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发送电子扫描件至248350277QQ邮箱,邮寄材料复印件的需由所在单位初审并签字盖章。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30日
官方通知原文:http://link.233.com/15107/ywxx_170/zyjszg/202001/t20200130_1570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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