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发布后,2020年吉林执业药师考试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和考试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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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下发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公布后,2020年山西执业药师考试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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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领取证书工作按照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属地原则进行,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部门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形式见《资格审核通知》。
《资格审核通知》发布时间:2021年1月11日前
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月13至16日(节假日正常审核)
所需提交资料:
1、《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核表》一份(详见审核通知附件,下载打印,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无法提供验证报告的考生,需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并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