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处理决定告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有关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上述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
2021,跟着学霸君一起拿下执业药师!你还在等什么?快加学霸君微信号【ks233wx7】,一起进群学习吧!
扫码拉您进2021药师备考微信群 | 扫码下载APP在线刷题 |
提醒订阅:为了帮助大家及时获取执业药师考试内容,点击【下载233网校APP】,学霸君会及时给您推送提醒通知!
2021年执业药师钻石无忧班来袭,适合人群:零基础,班主任1v1督学,学习有动力。送纸质版《核心考点秘籍》,专属备考学习计划,考前发送内部资料。畅享一站式学习。体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