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791人(详见原文)。
下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6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举报邮箱:tjkpzxgs@tj.gov.cn
附: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详见原文)
2021年12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6253/jsdw/rsksw/tzgg4/202112/t20211228_5762874.html
一个人备考太孤单?扫码加入2022年执业药师备考群,一起相互交友、打卡学习、结伴考试,快扫码进群↓↓
编辑推荐:
2022年执业药师至尊班来袭,适合人群:零基础,班主任1v1督学,学习有动力。送纸质版《考点一本通》,专属备考学习计划,考前发送内部资料。畅享一站式学习。体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