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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执业药师试卷复查工作程序

来源:河南省人事考试网 2014年12月16日

一、复查试卷是指按有关规定允许复查的试卷,一般是指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主观题试卷。省统一组织考试的试卷是否复查,按当次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要求复查试卷的,且其属于允许复查范围的试卷,由考生本人填写《人事考试复查试卷申请表》(可在《资料下载》下载),省直考生经所在主管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市以下考生需经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凭身份证、准考证到综合部办理缴费和登记手续。

三、受理复查试卷申请的时限一般为我省公布成绩后的一个月内。公务员和其他招录考试,按招录主管机关规定。

四、复查试卷申请时间截止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报国家或组织人员复查。

五、试卷复查结果出来后,按正常渠道及时通知申请复查者本人。

附件:  人事考试复查试卷申请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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