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关乎人民的健康。执业药师是保证药品和药学服务质量,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保护人民健康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的药学技术力量。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是执业药师职业准入控制的重要手段,是执业药师的首要环节。通过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是药学技术人员注册成为执业药师,合法执行药学技术业务的必要条件之一。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是国家进行执业药师职业准入控制的基本标准,是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内容、水平和命题、组卷和依据,是应试人员明确考试范围、把握复习重点和熟悉考试、规则的必备指南,也对高等药学教育人才培养具有市场导向作用。
为了加强执业药师职业的准入控制,适应我国医药与发展的需要,确保执业药师全面执行药学技术业务、严格履行、正确行使权力所必备的专业素质、法律素质、道德素质和执业技能,充分发挥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的作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资深执业药师,在科学研究、分析 200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的基础上,制定了2004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审定予以公布。
2004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体例、考试科目较前版都没有变动,但各考试科目的内容、要求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其中变化最大的是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
2004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比较突出的变化:
1、对执业药师日常执业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与技能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如:强化了执业药师执行药学服务业务所必需的药物学、临床药学、医学、药学职业道德、非处方药用药指导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要求。
2、重视应试人员的需要,细化、明确了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考试内容、要求。
3、按照知识的相关性和知识的内在逻辑性,将药学职业道德、GMP、GSP考试内容从药学(中药学)综合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两个科目之间部分考试内容重复的问题。
4、突出了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科目相结合知识运用和技能方面的要求。增加了藏药、蒙药和部分常用医疗器械方面应用的内容。
5、确定了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中的各部分专业内容的比例,药学专业知识(一):药理学部分60%,药物分析部分40%;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剂学部分60%,药物化学部分40%;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部分60%,中药药剂学部分40%;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鉴定部分 60%,中药化学部分40%。
6、取消了C型题,改变了B型题的形式。
总之,2004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更加反映了执业药师执业活动所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要求,更加明确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要求,更加方便了应试人员划定自习范围、把握自习重点和熟悉考试、答题规则。
为了更好地指导应试人员备考,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统一组织编写与2004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相配套的各科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
需特此说明的是:从2004年起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名称将更名为药事管理,其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