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出版、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2号)、《关于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22号),现将我省2017年度出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 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全省合格人员共292人(其中初级149人,中级143人),资格取得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
二、2017年度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全省合格人员共5221人(其中药学2310人,中药学2911人),资格取得时间为2017年11月19日。
现将上述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尽快通知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根据我厅《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号),上述考试合格人员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根据电子证书上线进度安排,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有关纸质证书将采取“网上申领,快递送达”的形式进行发放,具体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查询。
附件: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浙江省合格人员名单.pdf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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