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发放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省直考区)的通知》,可选择现场领取或者邮寄证书,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发放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省直考区)的通知
201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省直考区)定于2020年6月15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邮寄办理
(一)省人事考试中心启用“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途径,与邮政部门合作,开通证书邮寄服务,考生可自愿选择。
(二)成绩合格人员可于2020年6月15日开始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
(三)成绩合格人员准确提交采集信息后,我中心将根据证书邮寄订单批量完成相关考生的证书打印分类工作,统一交邮政速递公司寄出。成功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可通过再次扫描二维码进入【我的订单】或通过【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E便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证书邮寄的状态。
(四)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考生签收的邮件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具体填写内容见附件2)。邮寄费用按邮政部门收费标准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如因虚假信息或拒绝配合投递签收要求的,邮政投递员有权收回证书邮件,相关费用由考生在现场领取证书时补交。
二、现场办理
(一)办理时间:2020年6月23日(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二)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B0102办公室)。
乘车路线:216路、252路、324路、399路、328路、255路、295路、271路、249路、281路、243路、263路、沈抚城际巴士、282路、288路、铁西新区一线、262路。
(三)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因故本人不能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持考试合格人员、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按邮寄方式办理。
三、其他事项
(一)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条处理。
(二)咨询电话
1.邮寄服务咨询电话:13342433519
2.证书发放咨询电话:12333-0
(三)各市考区证书领取请咨询各市证书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中“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
附件:
1.201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样表)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6月8日
官方通知原文及附件名单查看: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zyzg_zhengshuxinxi/1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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