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广东省惠州市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500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2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惠州考生的举报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受理。(电话:0752-2872708)
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
2023年1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3416/rsks/content/post_4884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