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上述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2月17日
附件:
一、徐州考区咨询电话
申述咨询电话:
徐州市专技处:0516-85798231;
考务咨询电话:
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6-12333,80800320。
二、徐州考区陈述申辩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时间:2月17日,20日-27日,每天9:00-12:00,13:30-17:00;
地点: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506室。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1986/xzksb/News/CE80C18F2009DAD5EDBF75B7A424D1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