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考试合格后,在领取证书时为什么要进行资格复审?
答: 随着职称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家从1990年起对部分系列或专业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采取"以考代评"的方式进行确定。1994年以后国家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又对部分专业实行执业资格制度。报考这两种资格的专业人员其学历、资历必须符合规定的有关条件。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52号《关于资格考试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重视并认真实施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在报名和考试合格发证书前,都要进行相应的资格审查。"所以,在领取资格证书时,要进行资格复审。
问:对通过考试取得资格的专业人员如何进行评聘?
答: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再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取得资格时间从主管部门组织考试时间起计算。 凡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参加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取得证书人员,企事业单位在岗位需要时,可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参照其它系列同级职务要求的任职年限对它进行聘任。聘任前还应按有关文件规定参加外语考试。市属企市业单位中从2000年起进行聘任的,对于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前还应按要求参加计算机应用水平的考试。凡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参加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取得证书人员,企事业单位按下列条件进行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大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二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四年以上;不具备以上学历担任员级职务五年以上,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助理级职务;(2)其它人员可聘任员级职务。
问:随资格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资格考试登记表》(以下简称《资格考试登记表》)有何作用?
答: 资格考试登记表》是考生经过本单位和组织考试单位审查同意参加考试报名的凭证。任何个人或单位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组织考试的单位和颁发证书的单位在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登记表》相关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办理证书时随同证书一并交给办证人。取得资格人员须及时将《资格考试登记表》交管理本人档案的人事部门归档。
问:资格登记表的格式是什么?
答: 考生在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证书之后,按国家人事部的统一规定,需有一张《资格考试登记表》进入本人档案。2002年以后国家人事部规范了资格证书的式样,北京市人事局也规范了《资格考试登记表》的格式,作为考生的入档材料。
问:领取证书时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的考试有哪些?
答: 从2004年开始,凡报名时已经进行资格审核的职(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领取证书时不再进行资格复审。全程网上报名的职(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领取证书时需要带齐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复审。经济、会计、卫生三种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时仍需要进行资格复审,其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时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问:考生在领取合格证书时出现哪些情况证书被扣留,不予发放?
答: ①考生提供的学历证、职称证经验证,确认为伪造证件,该考生的合格证书不予发放。同时,考生出示的伪造证件被扣留,由考试中心开具没收凭证。②考生提供的毕业证明,若为国家不承认学历的,则该考生的合格证书不予发放。③考生提前报名参加考试,未达到有关文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该考生的合格证书不予发放。
问:“研究生课程班”是否算学历?
答: 国务院学位办1995年50号文件中有明确答复,“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形式属于非学历教育,不算学历。但可以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只表明他在学术上已经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不涉及学历的改变,即还是原来学历。只有参加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和计划单独命题的研究生考试的招生,才属于学历教育。
问:信守承诺 避免麻烦
答: 按国家有关规定,凡是由考试中心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在报名时应符合报考条件,承诺本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真实有效的,还要经过资格复核人员的复核。对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市考试中心还要对有关条件进行再次复审。这是因为若专业技术人员在资格复审中,如果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即使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也不能发给合格证书。因此,考试报名人员一定要信守自己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