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协会各办事处(工作处)、联络站,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各施教机构,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完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浙药监人〔2022〕6号)《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施教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浙执药协〔2022〕9号)等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全省执业药师及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取得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含中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和专业2个科目:
(一)公需科目。主要包括执业药师应当掌握的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诚信自律等基本知识。
(二)专业科目。包括必修、选修和自修三部分内容。必修内容为《2023年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教材》所立项目;选修内容为各施教机构根据学员的需求自主选立或从《2023年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教材》中选取内容;自修内容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授予细则》规定的继续教育内容。
三、继续教育学时
全年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专业科目的必修内容至少45学时及以上,选修内容不超过15学时。
四、继续教育时间和形式
(一)时间。
面授为:2023年5月1日—11月30日。
网授为:2023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
(二)形式。
培训形式有面授和网授两种,参加网授培训的学员可登入“浙江药师网”从3家网授施教机构学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参加面授培训的学员可从4家面授施教机构自主选择报名学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见附件2、3),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学习流程详见浙江药师网和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
五、专业科目收费标准
面授300元/60学时(20学分),网授260元/60学时(20学分)。资料费30元/人。
学费按学员实际参加必修、选修学时数计算。即面授费用=300元/60学时×参加面授实际学时数;网授费用=260元/60学时×参加网授实际学时数。
六、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网授和面授的专业科目及公需科目学时(学分)统一由各施教机构负责登记。省执业药师协会审核通过后,执业药师可在浙江药师网查询学时(学分)。参加面授培训的执业药师在培训完成三天后可查询学分,参加网授培训的执业药师在培训完成次日即可查询学分。
自修学分由省执业药师协会审核登记。学员学分库中的继续教育有效自修学时可以计入专业科目的总学时(但不得超过15学时)。
七、有关要求
1.各施教机构严格按照《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施教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认真按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开展网授培训的施教机构,须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三防”(防快进、防挂课、防替考)。省执业药师协会将对各施教机构实施继续教育情况明察暗访,并通过线上和线下问卷等方式开展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质量的满意度调查。
2.学员需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按时认真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切实提高执业能力。
3.浙江省内新考出的执业药师,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之前,需登入浙江药师网“个人管理中心”完善个人信息。个人资料下方显示“信息未审核完成”的学员需将证书原件拍照发送至电子邮箱(zhejiangyaoshi@126.com)审核。
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88号之江饭店北楼四楼;邮政编码:310005。联系电话:0571-85785579、85785537、87615265、85785597(传真)。
附件: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pdf
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
2023年4月18日
官方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0284/facade/infoDetail.shtml?infoId=13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