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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法规辅导:危险药品的管理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0月13日
  1.危险药品的概念 危险药品是指受光、热、空气、水分、摩擦、撞击等外界因素的影响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具有强腐蚀性、刺激性、放射性及剧烈毒性的物质。如高锰酸钾与有机物摩擦能燃烧爆炸;乙醚、石油醚等液体易挥发可燃;无机酸类或氢氧化钠等与人体接触可腐蚀皮肤;放射性同位素过量照射人体则会引起放射病;特别是像氰化物(钾、钠)、亚砷酸及其盐类具有极毒性及杀伤性,对人体危害极大。这些物质,在医院药剂科、药检室、临床检验科等科室,都有使用的机会。有些化学试剂,亦属危险品,如果处置、保管不当,将会引起严重后果,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损失。因此,必须严格管理。
  2.危险药品的管理 对这类物质的管理,应有专人保管,严格验收及领发制度。现根据危险品的特性和长期的实践经验,总结归纳出十项管理措施:①熟悉性质;②分类保管;③堆放稳固;④包装严格;⑤通风降温;⑥严禁明火;⑦防爆装置;⑧安全操作;⑨耐火建筑;⑩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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