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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药事法规辅导: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来源:233网校 2011年3月23日
导读: 申请生产经营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生产经营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一、总则

  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分为三类

  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

  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二、生产、经营管理

  1、 生产、经营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审批主体:

  申请生产经营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生产经营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审查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

  2、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单方制剂的经营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单方制剂,由麻醉药品定点经营企业经销,且不积零售。

  三、购买管理

  1、 购买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条件: 申请购买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一)经营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二)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难文件)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2、购买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审批主体:

  申请购买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购买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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