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У- ִҵҩʦִҵҩʦ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辅导>复习指导

2013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辅导: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的申请条例

来源:233网校 2012年12月14日
导读: 本文介绍了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的申请条例,供大家学习!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第二章 申 请 

  第五条 按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在生产、检验完成后,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填写《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表》,向承担批签发检验或者审核的药品检验机构申请批签发。 

  第六条 申请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必须具有下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之一:㈠药品批准文号;㈡《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㈢体外生物诊断试剂批准注册证明。 

  第七条 申请批签发的技术要求及相关资料的格式,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组织制定,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发布。 

  第八条 申请批签发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及样品: 

  (一)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表; 

  (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印章的批制造及检验记录摘要; 

  (三)检验所需的同批号样品; 

  (四)与制品质量相关的其他资料; 

  (五)进口预防用疫苗类生物制品应当同时提交生产国国家药品管理当局出具的批签发证明文件,并提供中文译本。 

  第九条 对于效期短而且检验周期长的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药品生产企业在完成生产后即可向承担批签发检验或者审核的药品检验机构申请批签发。 

  第十条 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进口时,其批签发申请按照《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承担批签发检验或者审核的药品检验机构接到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予以退审,并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承担批签发检验或者审核的药品检验机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全面了解执业药师请进入>>

  相关推荐:

  2013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辅导: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

  2013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辅导:保健食品的审批

  2013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辅导: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

  查看更多:

  2012年执业药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