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辅导:卫生
来源:233网校 2013年4月22日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辅导:卫生
1.洁净室(区)卫生管理要求
(1)洁净室(区)仅限于该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
(2)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100级洁净室(区)操作人员不得裸手操作。
(3)洁净室(区)应定期消毒。
(4)使用的消毒剂不得对设备、物料和成品产生污染。
(5)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2、药品生产人员的健康规定:应有健康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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