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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来源:233网校 2018年5月19日
导读: 本文整理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中有关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考点速记,要备考的考生可以参考学习! 名师直击核心考点,自创记忆法电子版手册,听课体验>>

药事管理与法规不再以法条的形式展现考点,而是从管理的角度将法条穿插到理论中去。复习时,应多注意一些细节,多做总结,有助于二次复习时能快速的找到重点。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一条为保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法定依据的原则;

(二)法定程序的原则;

(三)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五)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行政处罚监督制度。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进行监督。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有权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点击查看: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大纲调整内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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