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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规》新增考点解析:药品经营行为管理(三)

作者:233网校 2020-05-26 08:44:03

销售药品的行为又被称作药品经营,所以有资格进行药品销售的企业就被称为药品经营企业。我国的药品经营企业包括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或药品零售企业)。

我国90%的执业药师都是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因此需要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相应经营管理有一定了解。

一、新增考点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

药品经营活动

统一采购

负责审核购进药品、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的合法资质,并统一采购药品

统一质量管理

负责设立与经营实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岗位,规定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统一配送门店

应当通过计算机系统向总部提出要货计划,由总部统一进行配送;总部也可根据计算机系统中门店药品库存和销售情况,下达配货指令,直接向门店配送药品

统一计算机系统

建立的计算机系统应当能够对其总部和门店实施统一管理

统一票据管理

应当统一门店销售凭证式样。门店销售药品时,应当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注明各门店名称的销售票据

统一药学服务标准

应当制定并督促执行统一的药学服务标准,并负责统一培训和药学服务管理,各门店应当按照标准开展药学服务

禁止类行为

禁止以任何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尤其是禁止采用聘用“挂证”执业药师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应当确保门店各岗位人员有效执行总部下发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得从非本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外的其他任何渠道获取药品

未经本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批准,门店之间不得擅自调剂药品

总部、配送中心不得向本连锁企业门店外的其他单位提供药品

总部、配送中心不得直接向个人销售药品

二、考情分析

这部分内容更偏重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与门店之间的联系,如药品经营活动都是统一,可能考查单选题或配伍题,也有可能不考察。

考生复习时可以花3~5分钟大致理解相应内容,不需要背诵,会做题即可。

【例题】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在进行药品经营时,需要遵守的规定不包括()

A.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不得向本连锁企业门店外的其他单位提供药品

B.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应当负责设立与经营实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岗位,规定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C.门店之间可以不经本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批准调剂药品

D.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应当统一门店销售凭证式样

E.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应当制定并督促执行统一的药学服务标准,并负责统一培训和药学服务管理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未经本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批准,门店之间不得擅自调剂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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