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性别
1.妇女月经期不宜服用峻泻药和抗凝药以免盆腔充血月经增多。
2.妊娠第一期胎儿器官发育期内应严格禁用反应停(海豹畸形婴儿)已知的致畸药物如锂盐、酒精、华法林、苯妥英及性激素等。
3.妊娠晚期及授乳期间还应考虑药物通过胎盘及乳汁对胎儿及婴儿发育的影响,因为胎盘及乳腺对药物都没有屏障作用。
4.孕妇本身对药反应也有其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抗癫痫药物产前宜适当增量,产前还应禁用阿司匹林及影响子宫肌肉收缩的药物。
三、遗传异常
1. 特异体质药物反应多数已从遗传异常表型获得解释,已形成独立的药理学分支--遗传药理学。
2. 遗传异常主要表现在对药物体内转化的异常,可分为快代谢型(EM) 及慢代谢型(PM)。前者使药物快速灭活,后者使药物灭活较缓慢,因此影响药物血浆浓度及效应强弱久暂。
3. 遗传异常只有在受到药物激发时出现异常,故不是遗传性疾病。
四、病理情况
1.疾病的严重度固然与药效有关,同存其他疾病也会影响药效。
2.肝肾功能不足时分别影响在肝转化及自肾排泄药物的清除率,可适当延长给药间隔及(或)减少剂量加以解决。神经功能抑制时,如巴比妥类中毒时能耐受较大剂量中枢兴奋药而不致惊厥,惊厥时却能耐受较大剂量苯巴比妥。
3.意潜在性疾病的影响,如氯丙嗪诱发癫痫,非甾体抗炎药激活溃疡病,氢氯噻嗪加重糖尿病,抗M胆碱药诱发青光眼等。
五、心理因素
1. 安慰剂是不具药理活性的剂型(如含乳糖或淀粉的片剂或含盐水的注射剂),对于头痛、心绞痛、手术后痛、感冒咳嗽、神经官能症等能获得30%~50%的疗效就是通过心理因素取得的。
2. 安慰剂对心理因素控制的自主神经系统功能影响较大,如血压、心率、胃分泌、呕吐、性功能等。
3. 安慰剂在新药临床研究时双盲对照中极其重要,可用以排除假阳性疗效或假阳性不良反应。安慰剂对任何病人都可能取得阳性效果,因此不能单用安慰剂作出真病或假病(心理病)的鉴别诊断。
4. 医生的任何医疗活动,包括一言一行等服务态度都可能发挥安慰剂作用,要充分利用这一效应。
5. 对于情绪不佳的病人尤应多加注意,氯丙嗪,利血平,肾上腺皮质激素及一些中枢抑制性药物在抑郁病人可能引发悲观厌世倾向,用药时应慎重。
六、机体对药物反应的变化
在连续用药一段时间后机体对药物的反应可能发生改变:
1.致敏反应产生变态反应已如前述。
2.快速耐受性 药物在短时内反复应用数次后药效递减直至消失。静注麻黄碱三四次后升压反应渐失。
3.耐受性 连续用药后机体对药物的反应强度递减,增加剂量可保持药效不减。
4.依赖性(习惯性,成瘾性) 是指无病情根据的大量长期的自我用药(精神上想再用)。吗啡、可卡因、大麻及其同类药是麻醉药品,滥用危害用药者和社会。苯丙胺类、苯二氮卓类等精神药品。
5.耐药性 病原体及肿瘤细胞等对化学治疗药物敏感性降低。
第三节 合理用药
1、选择最佳的药物
2、制定最佳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剂量、给药途径、剂型、用药时间及疗程。
3、影响药物作用的因素:
1)、年龄:不同年龄的人在代谢和整体反应功能方面有差异,从而影响药物的效应。老年人的主要器官功能减退和对药物敏感性改变,药典规定60岁以上用药量为成人3/4。婴幼儿药物代谢等功能未发育完全,对药物敏感性不同,如对吗啡敏感而对强心甙耐受。
2)、性别:月经、妊娠、分娩和哺乳期用药应特别注意其特殊性。
3)、营养状态和精神因素。
4)、昼夜节律:如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高峰在清晨,故早上8时给药可以减轻皮质激素引起的肾上腺皮质萎缩。
5)、病理状态:如肝、肾功能不良使药物的代谢和排泄减慢,t1/2延长。
6)、药物引起的病态:习惯性、耐受性和成瘾性。
7)、遗传因素:如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 (D-6-PD)缺乏者,伯氨喹和磺胺药等易致溶血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