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方差错:在处方书写、选药、剂量、剂型、途径、滴速等方面发生差错。
(2)抄写差错:护士在抄写医嘱时发生的各种差错。
(3)配方差错:配发错误的药物、剂量、剂型,不适当的配制、标签、包装,配发贮存不当或变质、过期失效的药品。
(4)给药差错
①投药差错:将药物误投于其他患者。
②未经处方的用药差错:该差错是指未经医师处方而给患者用药,包括继续使用已停用的药物。
③剂量差错:剂量大于或小于规定剂量或重复用药。
④途径差错:用药途径不是处方规定的途径,或是途径正确而部位错误,如滴眼液应滴左眼误滴右眼。
⑤速率差错:常见于静脉滴注。
⑥剂型差错:包括不经处方者同意而将片剂粉碎。
⑦时间差错:不按规定时间、间隔时间给药。
⑧配制差错:药物在溶解或稀释时发生错误,或发生配伍变化。
⑨操作差错:操作技术不当,如输液泵操作失误、注射部位未消毒等。
⑩应用变质药品的失误:使用保存不当的药品或变质、过期失效的药品。
(5)监测差错:未对药物治疗方案,或临床、实验室数据做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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