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У- ִҵҩʦִҵҩʦ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执业药师>报考指南

201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制度解析

来源:网络 2011年8月24日

  1.执业药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规划并组织考前培训。

  3.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4.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5.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相关推荐:

  2011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具体安排

  2011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新变化

  2011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含中药学和西药学)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