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报考条件中的“相关专业”界定,在《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
详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n1/2019/0802/c427073-31273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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