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药物遴选原则
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
2.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职能
(1)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
(2)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
(3)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
(4)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3.国家基本药物药品分类依据
(1)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
(2)中成药依据功能分类。
4.国家基本药物的报销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5.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机构及职能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基本药物的评价性抽验;
(2)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基本药物的监督性抽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