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名称 | 维生素A |
药物别名 | 维生素甲,视黄醇,甲种维生素,Retinol |
英文名称 | Vitamin A |
说 明 | 胶丸剂:每丸5000单位;2.5万单位。其它制剂见维生素D。 |
功用作用 | 临床上用于:①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病、角膜软化症和皮肤粗糙等。②用于补充需要如妊娠、哺乳妇女和婴儿等。③有认为对预防上皮癌、食管癌的发生有一定意义。现采用国际单位作为计量单位。其效价是以幼年大鼠,喂以缺乏维生素A的标准食物,在此动物比较标准品与试品促进发育率的程度,其相当于标准品维生素A乙酸盐0.344μg的生物效价为一个国际单位。 |
用法用量 | (1)严重维生素A缺乏症 口服成人每日10万单位,3日后改为每日5万单位,给药2周,然后每日1万~2万单位,再用药2月。吸收功能障碍或口服困难者可用肌注,成人每日5万~10万单位,3日改为每日5万单位,给药2周;1~8岁儿童,每日0.5万~1.5万单位,给药10日;婴儿,每日0.5万~1万单位,给药10日。 (2)轻度维生素A缺乏症 每日3万~5万单位,分2~3次口服,症状改善后减量。 (3)补充需要 成人每日4000单位,哺乳妇女每日4000单位,婴儿每日600~1500单位,儿童每日2000~3000单位。 |
注意事项 | (1)长期应用大剂量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表现为食欲不振、皮肤发痒、毛发干枯、脱发、口唇皲裂、易激动、骨痛、骨折、颅内压增高(头痛、呕吐、前囟宽而隆起)。停药1~2周后可消失。成人一次剂量超过100万单位,小儿一次超过30万单位,即可致急性中毒。不论成人或小儿,如连续每日服10万单位超过6个月,可致慢性中毒,须注意。 (2)孕妇的维生素A用量每日不超过6000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