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拆零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和卫生,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2、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3、当有效期药品改变原外包装而置于其它容器内时,应将其失效期醒目标记在新的容器上,以便随时检查是否过期失效。对有效期的药品不得脱离原内包装储存,即严禁将其倒入砂塞玻瓶或药斗中储存使用,以防多次补充药品时混淆,出现过期失效。
4、非处方药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必须附有标签和说明书,严禁拆零销售。
5、拆零近效期药,应向购药者讲清失效日期,给以提示,保证患者在使用时间内不过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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