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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执业药师药学专业知识一教材考点(2)

来源:网络 2011年8月25日
导读: 2011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10月15、16日。本文为“2011执业药师《药学专业知识一》教材考点(2)”,以供广大考生复习使用!更多有关执业药师考试资料请访问考试大执业药师考试频道。

  4. 标准品、对照品

  §标准品: 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按效价单位计,以国际标准品标定

  §对照品: 按干燥品计算后使用的化学物。

  §试药: 不同等级的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的化学试剂。

  5. 计量

  药品检验用的计量仪器,均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  

  6. 度 取样量的准确度、试验精密度

  (1)“称取”或“量取”的量:可根据数值的有效数位确定度

  如 称取0.1g,指称取重量可为0.06~0.14g ;称取0.01g (0.006~0.014g)

  称取2g(1.5~2.5g); 称取2.0g(1.95~2.05g);

  称取2.00g(1.995~2.005g); 称取1.5g(1.46~1.54g);

  (2)精密称定: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千分之一;

  称定: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百分之一;

  以称取0.1 g为例:若要求精密称定,则要能测出0.1/1000 g, 即0.0001g;若要求称量,则要能测出0.1/100g, 即0.001g

  (3)精密量取:所取体积符合国家标准中对该体积移液管的精密度要求。

  (4)取用量为“约”若干: 指取用量不得超过规定量的±10%

  例: 精密称取约0.1g,即称取范围在0.09g ~ 0.11g

  (5)恒重:指供试品经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重量差异在0.3mg 以下的重量(第二次及以后各次需干燥 1h 或炽灼 0.5h后)。

  (6) “按干燥品计算”:取未经干燥的供试品进行含量测定试验,另取样品同时进行“干燥失重”测定,再在计算时从取用量中扣除。

  (7) 空白试验: 不加供试品或以等量溶剂替代供试液,按同法操作所得的结果。

  “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 :计算含量时 V = V样 - V空,或V = V空 - V样

  ★试验时温度,未注明者,系指室温。温度高低影响显著者,除另有规定外,应以25℃±2 ℃为准。

  ★试验用水均指纯化水。酸碱度检查所用的水均指新沸并放冷至室温的水。

  ★试验动物:所用动物及其管理应按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正文 收载药品的质量标准


  附录收载的指导原则: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

  (四)索引 中文索引和英文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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