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药学专业知识一》共11章49个章节,分别是:药物与药学专业知识、生物药剂学、药效学、药品质量与药品标准等,涉及的知识广泛,考核比较细。如果考生学习时间较短,可以利用小编整理的《药学专业知识一》精讲考点汇总,进行短时速记,直击重点。以下为药学一第一章高概率必考点,希望大家要认真记忆!>>讲师解密核心考点+零风险过关<<
第一章 药物与药学专业知识
精讲考点:常见的药物命名
1、商品名
(1)通常是制药企业所选定的,并在国家商标或专利局注册,受行政和法律保护
(2)商品名包含某种药物的活性成分、其他成分、辅料的内容。含有相同药物活性成分的药品,不同国家或不同商品名企业不同(每个企业应有自己的商品名)
(3)是全世界各国都认可的上市药物名称,通常是针对药物的最终产品,即剂量和剂型己确定。
(4)不能暗示药物的疗效和用途,且应简易顺口
2、通用名
(1)也称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INN),通常是由国家或国际命名委员会命名的,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使用的名称。
(2)INN原则上只指活性碱基或活性酸性部分,同一活性物质的不同盐或酯的名称,只是非活性部分名称不同,而不是最终的药品。
(3)一个药物只有一个药品通用名,在世界范围内使用不受任何限制,不能取得专利和行政保护。
(4)药品通用名的确定应遵循WHO的原则,且不能和已有的名称相同,也不能和商品名相似。
(5)药品通用名也是药典中使用的名称。
3、化学名
(1)英文化学名是国际通用名称,它是以药物的化学结构为基本点,对确定特定的化学物质具有独特的优点,反映了药物的本质,具有规律性,系统性、准确性,不会发生误解和混淆,一个化学物质只有一个化学名。
(2)化学名具体命名方法是以母体名称作为主题名,再连上取代基或官能团的名称,并按照规定顺序注明取代基或功能团的序号,如有立体化学的化合物须注明。
(3)参考:国际纯化学和应用化学会(IUPAC)公布的有机化合物命名原则;中国化学会公布的“有机化学物质系统命名原则(1980年)”;英文化学名采用的系统命名以美国化学文献(CA)为依据;中文化学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药品化学名为依据。
【2015年真题】1.关于药品命名的说法,正确的是
A.药品不能申请商品名
B.药品通用名可以申请专利和行政保护
C.药品化学名是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
D.制剂一般采用商品名加剂型名
E.药典中使用的名称是通用名
【答案】E
备考推荐:2019年执业药师《药学一》考点辅导资料| 药学口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