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包括执业药师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中开展业务活动、从事药学服务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集中反映了执业药师理论联系实际,独立解决和处理有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是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执业药师的职责与执业活动的需要,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考试内容的总体要求分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
掌握:主要是执业药师在理解的基础上必须牢记的一些重要基本概念和与日常工作紧密相关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它反映了执业药师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熟悉:主要是执业药师深刻理解并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些基本知识以及必要的技能。
了解:主要是执业药师应该知道的一些基本概念、基本技能和基本知识。有些则属于药学进展以及扩展知识面的内容。
「考试内容」
1.药品名称与药品说明书掌握药品名称的重要性。
掌握国际非专有名称和通用名的概念。
掌握药品说明书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和使用术语。
熟悉药品名称的种类。
了解有关药品说明书的撰写原则与规定。
了解药品命名原则。
2.处方调配掌握处方的含义、分类与意义。
掌握处方中药品剂量和用法。
掌握处方的调配程序及单剂量配方。
掌握处方调配的注意事项。
掌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黄素的使用管理规定。
掌握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管规定。
熟悉完整处方的组成。
熟悉处方中外文缩写的含义。
熟悉处方调配工作中的质量保证制度。
了解不同药物剂型对疗效的影响及剂型的特点。
了解我国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