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方审查
中药处方比较复杂,多味药占的比重较大,对方组成按“君臣佐使”构成;有时因地区用药习惯不同,用药剂量亦有上下,全靠中药知识和经验去判断正确与否,故收方审查多由理论和实践较丰富的中药人员担任。审查处方要注意:
1.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医生签字、日期等填写是否完整正确;老幼处方的剂量与年龄是否相当。
2.有无配伍禁忌和妊娠用药禁忌。
(二)调配处方
为保证配方质量,提高配方速度,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认真备药配方室由库房领进药品时应严格检查质量,如发现伪品、虫蛀、变质及未经炮制者不得收入。饮片按情况先行筛拣后装入药斗;检查药斗(包括中成药)内有无虫蛀、变质、串斗与不清洁现象。毒剧药应专柜贮存、专人管理,不得与普通药混放。
2.顺序称取中药称量一般按处方药名的顺序,依次称量,称后加“√”,以防差错。称药总量计算要准确,最好用减重法倒药,做到准和匀。称量误差一般不得超过3%~5%.
3.熟悉药名每种中药常有同名异物,如芍药有白芍、赤芍之分;异名用物,如金银花又称双花、银花、忍科花等,必须注意分清。另要注意药名前的产地如藏红花及炮制要求如蜜甘草等,借以保证“地道”药及药性。
4.分别包装:要求包煎的中药装入布袋;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另煎的中药应分别包装;大块、坚硬的中药应打碎后调配。
配方人员配完处方后,将药名与实物从头到尾核对一遍,无误后即交发药人员复核。
(三)核对发药
复核处方是减少配方差错事故的重要一环。若只有一人配方应自行核对,二人以上配方应相互核对。通常是先核对姓名、年龄、性别、科别、床号,再查药名与实物是否一致。对处方正文的核对要严格进行三查(查配方、查用法、查禁忌)、四对(对药名、对实物、对分量、对剂量)。核对无误后在药袋上填明如何煎药和服法,连同若干贴的中药交给病人或煎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