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药鉴定中药材:叶类、花类植物药的采收原则
来源:网络 2010年10月27日
导读: 叶类、花类植物药的采收原则:花类一般不宜在花完全盛开后采收,开放过久几近衰败的花朵,不仅能影响药材的颜色、气味,而且有效成分的含量也会显著减少。
叶类多在植物光合作用旺盛期,开花前或果实未成熟前采收,如艾叶、臭梧桐叶等。但桑叶需初霜后采收。 来源:www.examda.com
花类一般不宜在花完全盛开后采收,开放过久几近衰败的花朵,不仅能影响药材的颜色、气味,而且有效成分的含量也会显著减少。花类中药,在含苞待放时采收的如金银花、丁香等;在花初开时采收的如洋金花等;在花盛开时采收的如菊花、番红花;红花则要求花冠由黄变红时采摘等。对花期较长,花朵陆续开放的植物,应分批采摘,以保证质量。有些药材如蒲黄、松花粉等不宜迟收,过期则花粉会自然脱落,影响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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