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药鉴定中药材:动物药类的采收原则
来源:网络 2010年10月27日
导读: 动物药类的采收原则:昆虫类必须掌握,两栖类夏秋两季捕捉,脊椎动物大多数均可全年采收,生理、病理产物捕捉后或在屠宰场采收。
不同的动物药种类和药用部分,采收时间也不同。 考试大论坛
①昆虫类必须掌握季节,因虫的孵化发育皆有定时。桑螵蛸应在三月中旬前采收,过时卵鞘就已孵化;以成虫入药的,均应在活动期捕捉,如土鳖虫等;有翅昆虫,在清晨露水未干时捕捉,因此时不易起飞,如红娘子、青娘子、斑蝥等。
②两栖类夏秋两季捕捉,如蕲蛇、乌梢蛇、金钱白花蛇、蟾酥等;白露前后捕捉,如黑龙江林蛙等。
③脊椎动物大多数均可全年采收,如龟甲、鸡内金、夜明砂、五灵脂、穿山甲等。
④生理、病理产物捕捉后或在屠宰场采收,如熊胆、牛黄、马宝、猴枣等;但鹿茸需在清明后45~60天(5月中旬至7月下旬)锯取,过时则骨化。鹿角多在春季拾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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