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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药鉴定辅导:各类中药的一般采收原则

来源:网络 2011年5月14日
导读: 讲述了植物药,动物类,矿物药类的确一般采收原则。

  (一)植物药

  1.根及根茎类 一般在秋、冬季节植物地上部分将枯萎时及春初发芽前或刚露苗时采收,此时根或根茎中贮藏的营养物质为丰富,通常含有效成分也比较高。

  2.茎木类 一般在秋、冬两季采收。

  3.皮类 一般在春末夏初采收,此时树皮养分及液汁增多,形成层细胞分裂较快,皮部和木部容易剥离,伤口较易愈合。

  4.叶类 多在植物光合作用旺盛期,开花前或果实未成熟前采收。

  5.花类 一般不宜在花完全盛开后采收。花类中药,在含苞待放时采收的如金银花、辛夷、丁香、槐米等;在花初开时采收的如红花、洋金花等;在花盛开时采收的如菊花、番红花等。

  6.果实种子类 一般果实多在自然成熟或近成熟时采收。有的采收幼果。种子类药材在果实成熟时采收。

  7.全草类 多在植株充分生长,茎叶茂盛时采割;有的在开花时采收,如益母草、荆芥、香薷等。

  (二)动物类 因原动物种类和药用部位不同,采收时间也不相同。以成虫入药的,应在活动期捕捉,如土鳖虫等。

  (三)矿物药类 全年均可采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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