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品为罂粟种植物延胡索 Corydalis turtschaninovii Bess.f.yanhusuo Y.H Chou et C.C.Hsu的干燥块茎。
【炮制方法】
一、净制 除去杂质(《药典85》)。
二、切制 除去杂质,洗净,干燥,切厚片或用时捣碎(《药典85》)。
三、炮炙
1.醋制
(1)取净延朗索,加醋拌匀,焖透,置锅内炒干,或取净延胡索,加醋共煮,煮至醋吸尽,取出,干燥,切厚片或用时捣碎。每延胡索100kg,用醋20kg,必要时可加适量水稀释(《药典85》)。
(2)取净元胡,加醋拌匀,置适宜的容器内,加热蒸透,取出,干燥。用时捣碎。每延胡索100kg,用醋20-30kg(《药典77》)。
(3)拣去杂质,洗净泥沙,用醋拌匀,润透,切薄片,烘干即得。每延胡索100kg,用醋20kg(《湖南》)。
(4)取延胡索,加醋焖1夜,加热米汤泡1次,煮干,晒7-8成干,焖2天(每天翻1次),蒸1次,放冷,再焖1夜,切片晒干。每延胡10kg,用醋1kg(《江西》)。
2.酒制 取净延胡索片或碎块,加黄酒拌均,焖透,置锅内用文火加热,炒干,取出放凉。每延胡索片或碎块100kg,用黄酒20kg(《规范》)。
3.酒醋制 取延胡索,加酒、醋拌匀煮干,焖12小时切碎,用微火炒至微黄色为度。每延胡索1kg,用黄酒120g,醋60kg,水180g(《集成》)。
4.炒制 取延胡索炒至变色为度(《集成》)。
5.制炭 取延胡索置锅内,用武火炒至外呈黑色,内呈焦黑色力度,喷洒凉水适量,灭尽火星,取出,晾1夜(《河南》)。
【现代】
1.为了阐明延胡索的炮制原理,作者对延胡索及其水煎液、醋炒及酒沙延胡索的水煎液进行了化学分析和比较。并拟定了一些改进的炮制方法,测定这些改进法炮制品水煎液中总生物碱的含量。
结果:
①延胡索水煎液、醋炒延胡索水煎液、酒炒延胡索水煎液均呈生物碱、香豆精甙、树脂、皂甙、多糖、还原糖反应。
②延胡索总生物碱比较:若以延胡素含100%,则生煎25.06%、酒炒水煎22.66%、醋炒水煎49.33%。
③改进方法:粗末炒热后拌醋炒干及用酒石酸、柠檬酸代替醋。试验结果:若以延胡索含总生物碱100%,则生煎含25.06%,酒炒水煎含22.66%,醋炒水煎含49.33%,改进法水煎含52.00%,柠檬酸法水煎含64.66%,酒石酸法水煎含68.02%。
根据以上结果认为:
①延胡索及其水煎液、醋炒延胡索水煎液、酒炒延胡索水煎液所含成分一致。但醋炒品水煎液中总生物碱含量比生品水煎液含量显著提高,是因为醋炒后生物碱在水中溶解度增大所致。
③延胡索醋炒后人汤剂能收到研末吞服同样的止痛效果。
③在各种方法炮制品的水煎液中,以酒炒延胡索煎液总生物碱含量最低。故酒炒法缺乏实际意义。酒石酸法和柠檬酸法的炮制品水煎液中总生物碱均比醋炒法高,用其炮制延胡索是适宜的(陈大成等:广东医学(祖国医学版)(2):25,1963)。
2.本文对醋元胡的药典法(醋炒)和上海法(醋煮)炮制品,以电位滴定法测定其水煎液中总生物碱的含量,作为衡量炮制法优劣的指标。实验结果证明,用醋 25%比15%为优。用醋量相同则药典法优于上海法。而醋拌法略逊于醋炒法(严修泉等:中成药研究,(7):21,1982)。
3.元胡的炮制工艺全国很不统一。有生品、炒制、蒸制、煮制等多种炮制方法。辅料有盐水、醋、酒等,日用量也不一致、为了探讨元胡炮制工艺的最佳条件,作者以元胡的主要有效成分之一的元胡索乙素和元胡中总生物碱煎出量为指标,利用薄层层析紫外分光光度法和重量法,对元胡不同辅料、不同炮制方法及醋制元胡的不同用星分别进行了研究。实验结果:元胡生品、盐制、酒制、醋制中,以酷制为好。曾有报道酒制会引起生物碱煎出量较生药为低,本实验办过一步证实了这一点。在醋煮、醋炒、醋蒸三种方法中,蒸、煮法略优于炒法。醋的用量以20%为宜(王名洲等:中成药研究,(5):16,1982)。
4.本文用正交设计,选择“用醋量”、“焖润时间”、“拌醋和炒的次序和次数”作为三个因素,每个因素又各选择三个水平,选用L9(3的4次方)正交表进行设计试验。结果如下:
①用醋量A因素对炮制效果有极显著影响。C因素(润焖时间)对炮制效果有显著影响。而B因素(拌炒的次序和次数)对结果几无影响。
②先将元胡炒至深黄,用4%醋拌后,焖润2小时,70℃烘干为最佳炮制方案。但如再增加醋量或增加醋的含醋量和增加醋的焖润时间,可能取得更好的炮制效果(严修泉等:中成药研究,(7):14,1983)。
5.对延胡索炮制前后有效成分和镇痛作用进行比较。结果:生品中脱氢延胡素含量为7.95%,巴马亭含量为3.54%;醋制品中脱氢延胡索含量为12. 73%,巴马亭含量为4.09%,表明醋制品比生品易于溶出。延朗索与醋炙延胡索经药理实验表明有明显差别,而醋炙延胡索比延胡索镇痛作用更强一些(张志杰等:黑龙江中医药,(5):39,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