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别名
中药名称有其正名。由于历代文献记载的不同和地区差异等原因,一味药在处方中常出现多种名称。目前对处方中的药名,以《中国药典》收载的药品名称为正名;如果药典未收载的药品则以《部颁药品标准》收载的药品名称为正名;如果以上两级标准中均未收载的药品,则以地区医药部门的有关规定和《中药大辞典》的药品名称为正名。其他的中药名均为别名。调剂人员在掌握药物正名的同时,也应熟悉本地区常用的药物别名,以保证正确配付药物。
有些处方药名的前头配有说明语,以表示对药物的要求,有以药物产地者(如云茯苓、川黄连);有以加工炮制规格者(如制首乌、焦山楂);有以采收季节者(如春柴胡、冬桑叶);有以新陈者(如鲜荷叶、陈棕榈);有以颜色者(如白檀香、红栀子)和以药用部位者(如全瓜蒌、全紫苏)等。
并开药物
并开药物系指处方中将2~3种药物合并开在一起。主要是医师处方求其简略。并开其意图大致有二:一是疗效基本相同的药物,如二冬即指天冬和麦冬,都具有养阴、益胃、清心肺作用;二活即指羌活和独活,都具有祛风胜湿、止痛作用;焦三仙即指焦神曲、焦山楂、焦麦芽三药,均有消食健胃作用,所以常并开同用。二是配伍时使其产生协同作用,如知柏即指知母和黄柏,其配伍能增强滋阴降火作用。
必须注意处方中并开药不得含糊和引起误解为准。另外,尚须注意各地区并开用药习惯不同,处方应付有差异。
调剂人员应了解常见并开药应付,保证配方迅速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