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如何求算常温下(25℃)的药物有效期
药剂成品往往写明“本品主药含量为标示量的±10%为合格”,也就是说,把主药含量的标示量作为100%,凡主药含量在110%~90%之间均视为合格。高于110%或低于90%均为不合格;通常,只有配制操作失误情况下才会出现超过高限的可能性;而药剂制成后在贮存过程中,只会逐步降解或失活,主药含量随时间的推移而慢慢降低的,当主药含量降至原标示量的90%以下,就视为不合格了,因此,所谓有效期就是指在25℃对主药含量从原标示量100%降至90%所经历的时间,常用符号为t0.9。
求t0.9的公式:t0.9=0.105/K
式中:K的意义同上。只要知道药物K值,就可求出t0.9。K值愈小,即药物降解速度愈慢,t0.9值就愈大,即药物有效期愈长,说明药物愈稳定。
举例:已知某药物为一级分解反应,其K值为0.000144,求算出该药物的有效期。
答:可代入公式:t0.9=0.105/K=0.105/0.000144天-1=722.2天。
可把该药物的有效期定2年。
3 一级分解速度常数K值的查找和求算方法
任何一种药物在特定温度条件下,如在室温25℃下,其一级分解速度K值是不变的。可从参考书或有关资料中查找到,直接代入求算t1/2或t0.9的公式中。
另外,也可采用下列公式求算:
K=(2.303×logC0/C)/t
式中:K为药物一级分解速度常数。
t为在25℃下贮存的时间,也就是药剂制成后放在25℃条件下,直到再次检测主药含量时止,所经历的时间。
C0为药剂制备时主药的原含量。
C为药剂经t时间贮存后,再次检测所得主药实际含量。
举例:某药剂属一级分解反应,制备主药的原含量为40mg/mL,在25℃条件、贮存30天后,再次检测所得的主药实际含量为30mg/mL,试求其K值、t1/2值和t0.9值。
答:从题中已知:C0=40mg/mL,C=30mg/mL,t=30天。
(1)求K值,用公式K=(2.303×logC0/C)/t
代入:K=(2.303×log40/30)/30=0.0096天-1
(2)求t1/2值,用公式t1/2=0.693/K
代入:t1/2=0.693/0.0096天-1=72.1375天
(3)求t0.9值用公式t0.9=0.105/K
t0.9=0.105/0.0096天-1=10.93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