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于挥发油作为新的有效部位的认识 正文 审评二部 周跃华 挥发油是存在于植物中的一类具有挥发性、可随水蒸气蒸馏出来的油状液体的总称。挥发油在植物界分布很广,尤其在菊科、芸香科、伞形科、姜科等科属中较为常见。在常用的中药材中,解表药、行气活血药、芳香化湿药等大都含有挥发油。一般情况下,挥发油所含的化学成分比较复杂, 可由十几种到一百多种成分组成。挥发油中的成分按结构可:含氮含硫化合物、脂肪族直链化合物、芳香族化合物、萜类化合物等大类,还可根据其结构特点进行进一步划分,如脂肪族直链化合物可分为醇类、醛类、酮类、酸类等【1】。作为中药产生作用的重要物质基础, 挥发油所含成分中有的具有明确的生物活性,些成分的研究对于保证相关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的新药注册申请中,出现了一些以挥发油为有效部位申报的品种,但是,在研究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直接将挥发油作为有效部位不符合法规的要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未收载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一类或数类成份组成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其有效部位含量应占提取物的50%以上。而挥发油常含有多种结构类型的成分,并非所有结构类型的成分都属于有效的结构类型,且具有药效的相同结构类型的成分之和也不一定大于50%。若挥发油中有药效的相同结构类型的成分总量大于50%,可以将该类结构的大类成分视为有效部位,而挥发油则相当于提取物。如荆芥挥发油中胡薄荷酮、薄荷酮类成分的含量大于50%,可以将荆芥挥发油视为提取物,而荆芥萜类含氧化合物作为有效部位。此种情况与其他有效部位一样,如黄芪经醇提大孔树脂纯化后得到提取物,该提取物中黄芪总皂苷的含量大于50%,则该提取物与荆芥挥发油相当,而黄芪总皂苷与荆芥挥发油中的萜类含氧化合物相当,均为有效部位。当然,需要提供药效筛选研究资料,证明提取物中的某类或某几类成分确为有效部位。 2、直接将挥发油作为有效部位,难以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挥发油中所含不同成分的生物活性可能不同,强度也有差异。当挥发油所含成分的种类及其含量改变时,可能直接影响到药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若将挥发油作为有效部位,在挥发油的总量相同时,药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应一致。但是,挥发油的总量难以反映所含成分的种类及含量的实际状况。在挥发油总量相同的情况下,其所含成分的种类及含量如果改变较大,将难以保证不同批次药品在安全性及有效性方面的一致性。如细辛挥发油中,黄樟醚为可疑致癌物,而甲基丁香酚和榄香烯为镇痛有效成分。显然,若将挥发油作为有效部位看待,将难以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3、直接将挥发油作为有效部位,不利于保证不同批次药品质量的相对稳定。挥发油所含成分的种类及含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只有针对有效的同类结构成分进行质量控制,才能保证不同批次药品质量的一致性。不同种类植物所含挥发油的成分不同,同一植物不同部位所含挥发油的成分组成也有差异,如樟科樟属植物的树皮中多含桂皮醛,而叶主要含丁香酚,根则含樟脑。同一植物的相同药用部分不同采收期所含挥发油的成分也不完全一致。有人【2】从深秋季节的山地六月雪鉴定出43 组分,从夏季的山地六月雪鉴定出72个组分,二者共同成分仅有6个。药材的产地对挥发油质量也有显著的影响,据报道【3】,不同产地栽培类型的广藿香药材中总挥发油的含量以南香为最高,牌香最低,而油中主要有效成分广藿香酮的含量则是牌香最高,南香最低,二者结果相反。此外,药材的储存条件及时间等也对挥发油的质量产生影响。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挥发油中所含成分的种类及含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挥发油的含量高低并不能真实反映药材的质量。以挥发油作为有效部位进行质量控制,难以保证不同批次产品质量的相对稳定。只有针对有效的同类结构成分进行质量控制,才能保证不同批次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及均一性。 4、挥发油中成分的分离纯化。数植物药所含挥发油的成分较复杂,直接采用水蒸汽蒸馏得到的挥发油中具有生物活性的同类成分的含量往往低于挥发油总量的50%,需要进一步纯化才能达到有效部位的要求。在工业化生产中可采用分馏、萃取、超临界萃取、色谱分离、析晶等方法对挥发油进行纯化。分馏是利用不同结构类型成分的沸点差异进行分离;萃取是利用挥发油中不同成分在二种特定溶媒中分配系数的差异进行分离;超临界萃取是利用挥发油中不同成分在不同压力超临界二氧化碳中的溶解度差异进行分离;色谱分离常利用特定吸附介质对挥发油中不同成分吸附性的差异进行分离;析晶是利用挥发油中所含不同成分在特定溶媒中不同温度下的溶解度差异进行分离。在工业化生产中可以根据待分离成分的性质选择合适的纯化方法。 5、挥发油中有效部位的含量测定。由于挥发油中所含有效部位的结构(如萜类)中经常缺少发色团、助色团,难以直接用比色法对其所含有效的大类成分总量进行测定,同时,由于结构中经常缺少活泼基团,也难以利用化学反应后生成物的特性进行大类成分的含量测定。因此,在挥发油中有效部位总量的含量测定研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困难。建议加强前期的基础研究(如采用GC-MS),明确有效部位中所含具体成分的结构及其在GC图谱中的位置,以有效部位中代表性成分为内标或采用对照品为外标,对有效部位中相同结构类型成分的峰面积之和进行归一化法定量。将测定单一成分的含量与测定大类成分的含量结合起来,采用GC方法同时测定二个指标。当然,需要考察同类结构成分中不同成分对气相色谱检测器响应的差异,并将差异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该方法可排除其他结构类型成分的干扰,其专属性优于直接比色法。挥发油中有效部位总量的限度应规定上下限,以保证不同批次产品质量的稳定。此外,考虑到挥发油中所含成分易挥发、稳定性相对较差等特点,建议采用主要成分的相对保留时间、几个主要特征成分之间的峰面积比等指标,进行质量控制。 综上,在不明确有效成分结构类型的情况下,直接将挥发油作为有效部位存在较多问题。建议挥发油作为提取物,将挥发油中所含有效的大类成分作为有效部位,以保证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此外,在挥发油中有效部位的研究过程中,建议加强分离纯化研究,并研究建立合适的含测方法,以控制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