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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复方分离纯化选用大孔吸附树脂应慎重

来源:233网校 2008年5月19日

  近来,在中药复方制剂的申报中,有些研究者对提取、纯化工艺进行了一些新的尝试,就是在中药复方制剂的混合提取物纯化步骤中采用大孔树脂处理。选择该工艺理由无一不是为“去粗取精”。处理的结果是虽然减少了浸膏量,但是其合理性问题尤其对有效性的影响则难以说明。经过大孔树脂处理后的复方提取物是否能够代表原提取物的“药性”,即大孔树脂处理中药复方的提取物,如何用确凿的证据注明该过程是去处了无用的成分,保留了有用的成分而且又与原复方提取物一致?中药复方本身所含成分哪些是有效成分,哪些是无效成分,问题尚不清楚。大孔树脂吸附、解吸附的处理机理也不清楚。因此,引入大孔树脂用于中药复方的提取物处理就不可避免地带有较大程度的盲目性。本人在这个问题上有以下几方面的看法,拟提出与大家讨论: 

  1、关于大孔吸附树脂分离纯化技术在中药中的应用问题,药品审评中心曾在2000年11月28日组织召开了专题讨论,其中对于“大孔吸附树脂纯化中药复方”问题上,会议有以下建议,即:中药复方采用大孔树脂纯化者,应对树脂纯化前后的药物按新药药效学研究要求进行对比研究,以充分保证上柱前与洗脱后药物的“等效性” [1]。 根据该会议纪要的精神,并未完全限制大孔树脂在中药复方中的纯化应用,但是前提条件十分明确。对于中药复方选用大孔吸附分离纯化的要求,研究者“应充分说明采用大孔吸附树脂纯化的必要性与方法的合理性,除尽可能用每味药中有效成分(或指标成分)的含量为指标评价其合理性外,还应进行药效学对比试验,以确保上柱前后药物的‘等效性’。由于中药的特点,用药效学方法评价其等效性或差异性存在方法和指标选择等方面的困难,要想达到以上目的,需要进行多的基础研究。

  2、中药复方的提取路线各家有不同的认识[ 2]。 实际上,中药复方制剂处方各药味成分的理化性质迥异,其混合提取物中的成分更是复杂多样。有时一味药材的提取物中就几乎包括了所有类别的天然物成分,多味药混合提取后成分及其理化性质更是难以明确。而大孔树脂的吸附原理基本上是利用极性基团对于某些特定性质相近的分子进行吸附的过程,具体机理尚未明确。采用大孔吸附树脂分离纯化难以达到对每一味药的“均衡”纯化,被吸附、纯化的物质也是随机经验的摸索所得,对中药复方用大孔树脂处理几乎没有“去粗取精”的理论依据。 一般现在常见的大孔树脂用于中药、天然药物的纯化均是对单一药味提取物的纯化,用于富集该药味中的某一大类成分(有效部位),影响因素也比较多。而在复方制剂纯化采用大孔树脂的情况下,一般是研究者将大孔吸附树脂用于分离纯化部分药味的混合提取液,而不是对于整个处方提取物的纯化,其主要目的是为减少浸膏的得量。中药复方制剂应是一个整体,对其中部分药味采用大孔树脂处理,难以保证所得物能够代表原来的处方组成或组成比例,即使采用一个或数个含测指标并说明含量未变化的情况不能说明“有效成分”均被保留。而对全方提取物采取大孔吸附树脂用于分离纯化,在未明确处方效用物质基础的情况下,也是缺乏科学性的。

  3、在大孔树脂应用方面,似乎一般均关注其使用的安全性问题[ 3]。相对比较明确的要求是应提供采用大孔树脂纯化药物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研究资料。比如要求非苯乙烯骨架型大孔吸附树脂应增加安全性动物试验;应能将树脂残留物控制在安全范围内的前处理研究资料;树脂纯化的主要步骤和参数以及再生标准;残留物限量检查等问题。但是在大孔树脂的应用范围方面尤其是在中药复方中采用大孔树脂纯化方面尚没有见到更充分的研究,尤其是在纯化前后的有效性比较研究更为薄弱。也就是说,其可行性难以确定。因此,仅仅以纯化、减少浸膏为目的而将中药复方用大孔树脂处理的做法,由于缺乏较多的研究基础,不能或者很难充分说明采用树脂纯化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在评价上的依据也不很充分。研究者应该在充分考虑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的基础上研究中药复方提取、纯化工艺路线,如果将大孔树脂处理用于中药复方应十分慎重。如必须选择这个方法,应充分解决好其基础研究问题,使该方法具有充分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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