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144:中药不良反应的病因学分类
1.与药物剂量有关的中药不良反应及药源性疾病,该类型由药物本身或其代谢物所引起,使固有药理作用持续和增强。
2.与药物剂量无关的中药不良反应及药源性疾病,该类型与药物固有的正常药理作用无关,而与药物变性和人体特异体质有关。
药物变性,指药物有效成分降解产生有害物质。
特异体质,指病人的特殊遗传素质,如红细胞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等。此类伤害又可分为两种:
(1)特异质反应,指由于遗传性因素人体产生的不良反应。
(2)变态反应,亦称药物过敏反应。
3.与中药配伍有关的中药不良反应及药源性疾病,常由发生配伍禁忌及中医药配伍发生相互作用等引起。
4.药物依赖性。
☆ ☆☆☆考点145:不良反应的程度
1.一般分级:通常将药物的不良反应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级。轻度指轻微的反应或疾病,症状可不治而愈。中度指不良反应症状较明显,常累及重要的器官或系统。重度指重要器官或系统出现严重损害,可致残、致畸、致癌,甚至缩短或危及生命。
2.Tallarida标准:此标准分为七级。
(1)轻微疾病或作用,症状不发展,如轻微头痛;
(2)比前者稍重,如严重头痛;
(3)慢性作用,可妨碍正常活动,或有暂时性的功能丧失,如支气管哮喘;
(4)慢性疾病,功能丧失,但不会危及生命或缩短寿命;
(5)可能缩短寿命,但无生命威胁,如高血压;
(6)虽危及生命(在1~2年内),但未报临床病危;
(7)临床报告病危,可能在1年内或更短时间内死亡,如严重心律不齐、过敏性休克等。
☆ ☆☆考点146:药物不良反应(ADR)及药源性疾病(DID)的预防
1.严格审查待上市新药:为了确保药物的安全、有效,新药在上市之前,必须进行严格、全面的审查。这是保障安全用药、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最基本的安全措施之一。
2.连续追踪已上市新药:在新药上市后,要继续对该药进行大量临床观察跟踪研究,以逐渐发现新的不良反应。这也就是Ⅳ期临床试验和临床验证的重要目的。
3.合理使用药物:合理使用药物,涉及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护人员、患者及社会的各个方面。
☆ ☆☆☆考点147:不良反应的处理
1.大部分中药都是经口服用,因此可通过洗胃、灌肠来排除毒物。但如果是对消化道黏膜有腐蚀作用的中药中毒者,则不可洗胃。洗胃进行得越早、越彻底则效果越好,但有严重心肺功能不全者应禁止洗胃,年老体弱有慢性疾病者也不宜洗胃。
2.在救治口服药物中毒时,活性炭也较常应用。急救中毒的常用剂量为成1次30~50g,儿童1次30g.活性炭的用量不宜过大。一般适当剂量的泻药不会诱发体内电解质失衡。
3.生物碱类中毒,可先饮大量浓茶,使生物碱沉淀,减少胃肠的吸收。
4.含重金属或生物碱类的中药所致的中毒,应及时服用鸡蛋清。如此,既可使之与重金属、生物碱类毒物发生反应,生成难溶物而不被胃肠吸收,又可保护胃肠道。
5.急性中毒出现呼吸衰竭或循环衰竭者,需及时供氧。
6.中毒症状较轻时,可以甘草、绿豆煎汤饮用,以解其毒。
7.中毒症状较严重者,当酌情采用拮抗剂或透析支持疗法等。
☆ ☆考点148: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方法
1.自愿呈报系统:也称为自愿呈报制度,是一种自愿而有组织的报告系统。优点是监测覆盖面大,监测范围广,时间长,简单易行。在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2.集中监测系统
(1)重点医院监测:指定有条件的医院报告不良反应和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系统监测研究,又可分为一般性全面监测与重点监测。
(2)重点药物监测:主要是对一部分新药进行上市后的监测,以便及时发现一些未知或非预期的不良反应,并作为这类药品的早期预警系统。
3.记录联结:指通过独特方式把各种信息联结起来,以发现与药物有关的事件。优点是能监测大量的人群,有可能发现不常用药物的不常见不良反应。
4.记录应用:指在一定范围内通过记录使用研究药物的每个病人的全部有关资料,以提供没有偏性的抽样人群,从而了解药物不良反应在不同人群中的发生情况,以计算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寻找药物不良反应的易发因素。
☆☆☆考点149:报告程序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必须严格监测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如果发现有可疑的不良反应,须进行详细记录、调查,并按要求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同时及时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集中报告。
个人发现药品引起的可疑不良反应,应及时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中要求对其中严重、罕见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需用有效方式快速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考点150:常见有毒中药-乌头类药物
1.中成药:舒筋活络丸、追风丸、活络丹、大活络丹、三七伤药片、附子理中丸、金匮肾气丸、木瓜丸、正天丸、右归丸等。
2.中毒机制:主要有毒成分为乌头碱,一般中毒量为0.2mg,致死量为2~4mg.
3.中毒解救
(1)清除毒物,在无惊厥及严重心律失常情况下,反复催吐、洗胃。
(2)肌注阿托品0.5~1.0mg,根据病情可注射数次。如未见症状改善或出现阿托品毒性反应,可改用利多卡因静注或静滴。
(3)对呼吸衰竭、昏迷及休克等垂危病人,酌情对症治疗。
(4)中药治疗可用绿豆、甘草、生姜等煎汤内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