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5分)某建筑公司3月10日与建设单位签定了施工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总价600万元,其中主要材料和结构件占60%;
2预付款占合同总价的25%(3个月的总量)于3月20日拨款付给乙方;
3工程进度款在每月的月末申报,于次月的5日支付;
4工程竣工报告批准后30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95%,留5%的保修金,保修期(半年)后结清。工程4月10日开工,9月20日竣工,如果工程款逾期支付按每日千分之八利率计算,逾期竣工按1000元/日罚款。
根据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各月计划完成的产值如下表:
月份
4
5
6
7
8
9
完成产值(万元)
80
100
120
120
100
80
工程施工到8月16日,设备出现故障停工两天,窝工15天,每工日单价为19.5元/工日,8月份实际完成产值比计划少了3万元。工程施工到9月、6日,甲方提供的室外装饰面层材料质量不合格,粘贴不上;甲方决定换成板材,拆除工日60工日,每工日单价为19.5元/工日,机械闲置3台班,每台班400元,材料损失5万元,其他各项损失为1万元,重新粘贴预算价为10万元,工期延长6天,最终工程于9月29日竣工。
问题一:请按原施工进度计划拟定一份甲方逐月拨付款计划。
问题二:乙方分别于8月20日和9月16日提出两次索赔报告,要求第一次延长工期2天、索赔费用1092元,第二次延长工期6天、索赔费用162070元。请问这两次索赔能否成立?应批准延长工期几天,索赔费用应是多少?
问题三:8、9月份乙方应申报的工程结算款应分别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