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安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6000万元,合同工期6个月,合同签订日期为1月初,从当年2月份开始施工。
(1)合同规定
①预付款按合同价的20%支付,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达到合同价的40%时,开始抵扣预付工程款,在下月起个月平均扣回。
②保修金按5%扣留,从第一个月开始按各月结算工程款的10%扣留,扣完为止。
③工程提前1天奖励10000元,推迟1天罚款20000元。
④合同规定,当物价比签订合同时上涨≥5%时,依当月应结价款的实际上涨幅度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0.15A/A0+0.60B/B0+0.25)
其中0.15为人工费在合同总价中的比重,0.60为材料费在合同总价中的比重。
单项上涨小于5%者不予调整,其他情况均不予调整。
(2)工程如期开工后,在施工过程中:来源:考试大
①4月份赶上雨期施工,由于采取防雨措施,造成施工单位费用增加2万元;中途机械发生故障检修,延误工期1天,费用损失1万元。
②5月份由于公网连续停电2天,造成停工,使施工单位损失3万元。
③6月份由于业主设计变更,造成施工单位返工费损失5万元,并损失工期2天,且又停工待图15天,窝工损失6万元。
④为赶工期,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增加赶工措施费5万元,使工程不仅未拖延,反而比合同工期提前10天完成。
⑤假定以上损失工期均在关键路线上,索赔费用可在当月付款中结清。
(3)该工程实际完成产值见表6—19(各索赔费用不包括在内)。
(4)各月实际造价指数见表6—20。
问题:
(1)施工单位可索赔工期多少?费用多少?
(2)该工程预付款为多少?起扣点为多少?保修金数额为多少?
(3)每月实际应结算工程款为多少?
(考试大*)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