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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都考!一造《案例分析》招投标考点:招标准备阶段内容总结

作者:233网校-授人以渔 2023-09-08 10:29:22
导读: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是每年的必考内容,会有10-15分的考试分数,本文是小编总结的招标准备阶段相关内容,供大家考前阅读学习。

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是每年的必考内容,会有10-15分的考试分数,考前对相关内容进行熟悉即可轻松拿到这些分数,对此小编总结了以下招标准备阶段相关内容供大家考前阅读学习。后续还会有招标、投标及评标定标等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一、招标的组织方式

1.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招标人不具备自行组织能力的,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二、招标条件

1.《招标投标法》规定,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进一步规定必须招标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3.可以不招标的工程范围: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的工程范围(经审批)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3)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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