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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整理应试笔记《案例分析》(八)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月19日

五.标底的审查
    为了保证标底的准确和严谨,必须加强对标底的审查。
    1.标底审查的内容来源:www.examda.com
    (1)标底计价依据:    (2)标底价格组成内容:(3)标底价格相关费用
    2.标底的审查方法
    标底价格的审查方法类似于施工图预算的审查方法,主要有:全面审查法、重点审查法、分解对比审查法、分组计算审查法、标准预算审查法、筛选法、应用手册审查法等。 
 第三节  投标报价策略的选择与运用
   投标报价的编制程序见计价与控制教材图6.2.3
一、投标报价策略的定性选择与运用
    投标企业应采用适当的报价技巧。从案例分析的角度讲,常用的报价技巧有以下几种。
 (一)不平衡报价法
    这种方法是指在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达到既不提高总造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的目的。 不平衡报价法的具体做法如下:
   (1) 能够早日收到价款的项目,其单价可定得高一些,后期工程项目的单价可适当降低;
   (2)估计今后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其单价可适当提高,反之则应降低;
   (3)图纸不明确或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单价可降低,待今后索赔时再提高价格;
   (4)无工程量而只报单价的项目,可适当报高一些;
   (5)暂定工程或暂定数额的报价,如果估计今后会发生的项目,可适当提高单价,反之则应降低单价。
最后要注意,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时,不要畸高畸低,以免引起业主反对,甚至导致成为废标。
 (二)多方案报价法
这是指先按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向招标单位提出,如某些条款作某些变动,则报价可以降低多少,由此报出一个较低的报价,以吸引招标单位,增加中标率。
 (三)增加建议方案法
    如果招标文件中提出投标单位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即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方案,则投标单位就可以通过提出更为合理可行,或价格更低的方案来提高自己中标的可能性。这种方法要注意一是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即使提出了建议方案,对原招标方案也一定要进行报价。
  (四)分包商报价的采用:将分包商的利益和自己的利益捆在一起
  (五)无利润算标
二、决策树法在选择投标策略中的应用
决策树法是确定投标报价策略时常采用的一种定量的概率分析方法。概率分析是在对不确定因素概率大致估计的情况下,研究和计算各种经济效益指标的期望值及其风险程度的分析方法。一般情况下,常用决策树来确定方案的各种状态的收益及概率。
决策树是以方框和圆圈为结点,并用直线连接而成的一种形状像树枝的结构图,每条树枝代表该方案可能的一种状态及其发生概率的大小。在决策树中,方框结点代表决策点,圆圈点代表机会点,在各树枝末端列出状态的损益值及其概率大小。
决策树的绘制应从左到右,从决策点到机会点,再到各树枝的末端。绘制完成后,在树枝末端标上指标的期望值,在各树枝上标上其相应发生的概率值。
决策树的计算应从右到左,从最后的树枝所连接的机会点,到上一个树枝连接的机会点,最后到最左边的机会点,其计算采用概率和的形式。 最左边的机会点中,概率和最大的机会点所代表的方案为最佳方案。2000年曾出过此类型的题。   
第四节  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来源:www.examda.com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来源:www.examda.com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上是关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的约定。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因此,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就工程施工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所有协议都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除构成合同文本的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外,这里给出了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对于招标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自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如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也是工程施工中所必不可少的。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是对合同的补充,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组成合同的文件是相互补充说明的,当出现不一致时,应按照本款给出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此优先顺序是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确定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对组成合同的文件进行补充,也可以对解释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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