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指承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经质量验收合格,达到合同要求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
在办理竣工结算时,应具备下列依据:
(1)工程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单;
(2)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3)施工图预算书、经过审批的补充修正预算书以及施工过程中的中间结算账单;
(4)工程中因增减设计变更、材料代用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账单;
(5)其他有关工程经济方面的资料。
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
竣工结算工程价款=合同价款额+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额-预付及已经结算工程价款(注意应按合同应留的保修金)。
五、工程价款的报考结算
工程价款的报考结算是指在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影响工程造价的报考因素,并将这些报考因素纳入到结算过程中进行计算,从而使所结算的工程价款能够如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消耗费用。
工程价款的报考结算的主要内容是工程价款价差调整。
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方法很多,主要有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实际价格调整法、调价文件调整法、调值公式法等。在案例分析中,主要应掌握的是调值公式法。
调值公式法是利用调值公式来调整价差。它首先将总费用分为固定部分、人工部分和材料部分,然后分别按照各部分在总费用中所占的比例及人工、材料的价格指数变化情况,用调值公式进行价差调整,其中调值公式为:
六、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是竣工结算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经审查核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一般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核对合同条款。首先,应该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应该核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
(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
(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5)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单价。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
(6)注意各项费用计取。建安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再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间接费等是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人工费调整部分之和。
(7)防止各种计算误差。工程竣工结算子目多、篇幅大,往往有计算误差应认真核算,防止因计算误差多计或少算。
第二节 竣工决算
竣工决算是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
一、竣工决算的内容
竣工决算的内容应包括从项目策划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竣工决算的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造价对比分析等四个部分。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又合称为竣工财务决算,它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二、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
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主要有:
(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投资估算书;
(2)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及其概算书或修正概算书;
(3)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其施工图预算书;
(4)设计交底或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5)招投标的标底、承包合同、工程结算资料;
(6)施工记录或施工签证单及其他施工发生的费用记录;
(7)竣工图及各种竣工验收资料;
(8)历年基建资料、财务决算及批复文件;
(9)设备、材料等调价文件和调价记录;
(10)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和其他有关资料、文件等。
三、竣工财务决算表
竣工财务决算表是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一种,用来反映建设项目的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支出)情况,是考核和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其采用的是平衡表的形式,即资金来源合计等于资金占用合计。
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时,主要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资金来源中的资本金与资本公积金的区别。资本金是项目投资者按照规定,筹集并投入项目的非负债资金,竣工后形成该项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分登记的注册资金; 资本公积金是指投资者对该项目实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应投入的资本金的差额,项目竣工后这部分资金形成项目(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2.项目资本金与借入资金的区别。如前所述,资本金是非负债资金,属于项目的自有资金;而借入资金,无论是基建借款、投资借款,还是发行债券等,都属于项目的负债资金。这是两者根本性的区别。
3.资金占用中的交付使用资产与库存器材的区别。交付使用资产是指项目竣工后,交付使用的各项新增资产的价值;而库存器材是指没有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剩余的工器具及材料等,属于项目的节余,不形成新增资产。
四、新增资产的划分与核定
按照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新增资产按资产性质划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共五大类。
1、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如:1000元或1 500元或2 000元),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电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资产为低值易耗品,应列入流动资产范围内,如企业自身使用的工具、器具、家具等。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3.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4.递延资产。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工程(如延长使用寿命的改装、翻修、改造等)支出等。
5.其他资产。其他资产是指具有专门用途,但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 国家批准的特种物质,银行冻结存款和冻结物质、涉及诉讼的财产等。
(一)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
计算以单项工程为对象,单项工程建成经验收合格,正式移交生产使用,即应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1.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时首先要清楚其包括的范围。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一共包括三个内容,即交付使用的建安工程造价、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及工器具的费用、其他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费(即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迁移费等)、联合试运费、勘察设计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施工机构迁移费、报废工程损失费和建设单位管理费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设备、生活家具、用具和交通工具等的购置费。
2.要理解计算方法,特别是其他费用的分摊方法。按照规定,增加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应按各受益单项工程以一定的比例共同分摊。其基本原则是:建设单位管理费由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价值总额等按比例分摊;而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等只按建筑工程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