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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存在瑕疵不仅没工钱还得赔十万

来源:233网校 2008年2月26日

  案例: 
  近日,某省人民法院对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解除业主余某与某装饰公司签订的《装修工程合同书》,同时装饰公司须向余某支付返修造价2万元、实木地板赔偿金1000元及违约金10万元;余某应向装饰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15289元。 
  2004年9月21日,余某与装饰公司签订了一份《装饰工程合同》,双方对工程进度及付款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合同签订后,余某依照合约按时向装饰公司支付定金和前三期的工程款共计4万元。然而,在装饰公司施工过程中,余某发现其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部分墙面出现渗水、墙角线不直,地面瓷砖高低不平,另有多处施工不符合行业标准及原设计的要求,及部分施工用材与约定不符等情况。余某在发现上述问题后,多次与被告协商,但均没有达成解决协议。11月29日,装饰公司单方面办理了装修退场手续,并自行确定了结算工程款数额。余某在此之后多次找装饰公司理论,但均没有结果。2006年,余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自己与装饰公司签订的《装饰合同》,并请求法院判令装饰公司赔偿自己返修费用及原装拆除的木地板费用共约4万元,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装饰公司辩称,公司与余某签订的《装饰合同》并非无法履行,公司愿意承担返修义务。同时公司反诉要余某返还至今仍然拖欠了的部分了工程尾款15289元,并认为余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应交纳合同约定的1%逾期付款违约金。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委托了当地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对上述讼争工程进行鉴定,结论为工程返修造价为2万元。法院认为,根据鉴定中认定房屋部分装饰需要返修的结论,可以推定房屋施工质量存在着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因此装饰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施工,造成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迟延交付房屋,应承担返修及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同时,装饰公司在2004年11月29日自行退场,但装饰质量问题是造成余某至今未能入住的唯一原因,故装饰公司理应以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此,余某主张的10万元违约金赔偿应予支持。值得注意的是,余某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尾款。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点评:资质监管是关键 
  在本案中,装修公司不仅没有拿到工钱,最后反而要赔偿业主10万元,这主要是由于其在施工中的懈怠,对产品及技术把关不严所造成。在现实中,造成房屋室内装修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部分是类似本案中的装修公司这样由于施工技术不达标所致;更重要,也更普遍的一个原因就是装修公司的资质存在严重问题。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不仅造成了许多室内装修工程不达标,同时也严重地影响了我国房屋装修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那么,之所以存在这个问题是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对这方面没有要求吗?答案是否定的。 
  在我国有关建筑装修的法规中,《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是最常用到的两部法规。这两部法规中对企业的资质量都做了要求,“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些规定却没有能够改善目前装修市场鱼龙混杂的局面。不少杂牌施工队鱼目混珠,到处寻求挂靠“上家”。在这种局面之下,无论装修企业的资质是否合格,都难以保证其队伍的施工质量,更何况难免会有个别装修企业以偷工减料作为自己的赢利手段。 
  笔者认为,若想解决上述问题,不妨从资质管理、工程监理、民众认同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在资质管理实行“宽进严出”的方法。所谓“宽进”,即有关部门可以适当地降低对注册资金的要求,并以固定劳务市场的形式,让这些“草台班子”有个安身立命的生存空间;所谓“严出”,即加大对装修企业取得资质后的管理和处罚力度。目前,我国对于装修企业违规施工的处罚方式大多以罚款为主,只有在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下,才可适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方式。对此,有关部门不妨扩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范围,将使用不合格建材、违规施工等可能对业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行为,全部划为可吊销资质证书之列,进而保证企业的施工质量。 
  其次,推行住宅装修的监理机制,加大工程监理对装修企业约束力度。目前在家装市场中,工程监理对于装修企业并无实质的管理手段。对此,有关部门考虑让监理公司成为政府管理装修资质的“耳目”,对违规装修的企业进行举报,进而达到规范市场,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 
  最后,加强群众对于装修资质的认同感。就目前情况看来,大部分群众在选择装修公司时,只知道正规装修公司要看营业执照,而不知道有资质证书,这使得大量从业资格不达标的装修公司能够混水摸鱼的同时,更弱化了资质管理的实际效果。对此,有关部门不妨加强对装修资质的宣传力度,让资质等级成为群众选择装修公司的标准,从源头上让市场得以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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