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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造价审核中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2)

作者:【洪兆根】 2008年4月19日
  三、解决装饰工程造价编审中问题的方法装饰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高估冒算现象很多又相当复杂,有的一份预结算书经审价人员认真审核,核减幅度达到30%~50%,可见其水份之大。审价人员的责职不应仅是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找到解决相应问题的办法。本人认为可采取以下措施:
  1、遵循“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装饰工程预算编制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力求在工程量计算上有章可循,严肃认真,不留或少留“活口”,不允许随意“加量”调整,更不允许随意“调量”——随意调整修改定额含量,增加定额损耗。这就需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不断增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素质。
  2、建立建筑装饰材料价格信息互联网络。使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预结算审核部门与装饰材料市场之间融为一体,增强装饰材料市场价格透明度。材料价格管理部门定期公布的信息价作为装饰预结算编审时的材料最高限价。信息价范围以外的装饰材料由供应方提供实际采购价格、运杂费等有关票据,经调查分析确认属实后可以采用。有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由厂家或供应方负责安装、调试、保养,装饰施工单位不可以将这部分材料、设备计入预结算书中套用定额,为采购保管材料、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计入采购保管费。造价编审人员还应掌握装饰工程所需各种设备和材料的安装方法、工艺要求、工序及辅助材料的数量、规格、价格等。
  3、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应请有装饰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图,施工图设计的内容、设计的深度应符合国家规定和业主要求,图纸表现形式也应规范,应明确标明各装修部位的设计标准、使用材料的名称、品质、数量、规格等。合同中应根据建设项目功能要求确定装修档次,明确人工单价、主要材料品质和价格。便于在施工中和结算时据实调整造价,减少活口,避免扯皮。特别是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更应事前明确固定单价所对应的施工工艺、主要材料详细情况等等,便于施工中进行监理核实及审核结算时按实调整单价。
  4、重视装饰施工企业资质。是装饰施工企业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实力、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的整体反映。各种所有制性质的施工企业都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认证手续。工程审价人员必须掌握并验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看其是否有资质承揽该项工程业务,取费是否符合企业经济性质,是否与取费证书允许计取的项目及标准一致。是否存在挂靠现象。投标人、签约人、预结算编制单位是否为同一单位。
  5、 定额管理部门应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定额标准法规。现行装修定额尚有许多缺项、漏项和不合理的地方,对此,应尽快深入施工现场,搞好市场调查,编制新定额子目,完善不合理定额子项,尽可能扩大定额子目的综合范围,便于快速套价。明确界定土建、装饰、修缮、安装定额之间的适用范围,尽量避免交叉、重复,减少重套定额的来源。最好能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处理,使不同预算定额中的相同工作内容的子目基价水平协调一致,免得施工单位预算人员串套定额,就高不就低。另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协调好轻工装潢定额和建设装潢定额的适用范围,最好二者能合而为一。
  6、 各级造价管理部门或协会应发挥积极的作用。定期有目的组织装饰工程预结算编审人员进行业务研讨或做专题报告,进行广泛的经验交流与沟通,探讨新材料、新工艺对装饰工程预结算造价的影响,同时统一口径,共同提高装饰工程预结算编审人员的专业素质。
  7、 改变目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预结算审核收费方法。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按核减额收取造价咨询费用时能与施工单位所报预结算的质量好坏挂起钩来,比如有的地方规定须结算核减额超过5%以外部分的审核收费由甲乙双方各负一半,这样就能使施工单位预结算人员在编制预结算时有所收敛,避免随意加价。
综上所述,装饰工程造价编审人员应不断拓宽知识面,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工艺和隐蔽情况,了解装饰材料市场行情,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处理审价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标本兼治,这样就能使装饰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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