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做竣工决算、参加审计工作总结几点看法:
1.在工程开工前应该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对差错部分进行修正(变更),并在施工图上做好标识。
2.竣工数量=施工图数量+图纸修正单数量+变更数量,所以竣工数量如与施工图数量有出入必需进行图纸修正或工程变更,做到每一数量出入必有依据!竣工数量必需与原始质检资料符合,经得起检查。在做竣工数量汇总时容易出现漏项,应该细心核对。
3.施工工艺的改变必须要进行变更。
4.通过十三标的最后扫尾工作理解:我们在工程施工中对于合同管理不够重视!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我们常它把看成是生产过程。
事例:审计中被扣除的“承包人驻地建设” 9.438万元出入的由来是:据根《招标文件》104.06条款:本招标工程“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施”全部由承包人按表104-5的金额加上5%的税金和管理费后报价;由《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看出,投标时“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施”没有加上5%的税金和管理费,后来根据《招标文件》104.06条款进行了调整———在100章(总则)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施” 加上5%的税金和管理费,所加的金额在承包人驻地建设”项目中扣除,这就是项目部所持《工程施工合同》与审计人员所持《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驻地建设”项目金额不同的原因。在投标时“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施”由十三标承担,后业主由十四标来承担
事例中,因“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施”后来由十四标来承担,所以要求加上5%的税金和管理费的9.438万元不应该由十三标来承担,当时如果就此事及时变更,这9.438万元的扣除完全可以避免的!由于《补遗书》中没有说明“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施”费用变更由十四标来承担,业主也没文件或指令说明此项目的变更,项目部也无对此项目的变更要求调整,导致在审计过程中,无依据进行解释。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于:一方面实现对业主的承诺,体现公司的诚信,提高公司的品牌和形象;另一方面可以使公司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我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只是在用到时才对《合同文本》、《招标文件》进行学习,不能主动对合同存在问题提出意见,不能更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缺项单价的批复);随着公司管理的改型,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合同管理的力度,做到工程实施中的方方面面都围绕合同管理而开展。
我们在项目管理中应该专人或成立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把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按职能范围分解到各部门。尽量避免合同负责人的工作调动,使其工作始于项目开工,终于合同的终止。
合同管理不仅涉及到土木工程技术知识,而且涉及到法学、经济学和管理科学等专业,所以我们在熟知《合同文本》同时也应与这些知识的有机结合、综合的运用,才能得心应手地工作。
5.正确处理好公共关系,是搞好扫尾工作的重要手段。
变更、审计等工作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我们应该处理好与其他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关系,特别是监理、审计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考试大造价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