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盈亏平衡分析:
B=P*Q-CV*Q-CF-t*Q 其中B—利润;P—单位产品售价;Q—销量或生产量;t—单位产品销售税金和单位产品增值税;CV——单位产品变动成本;CF——固定成本
(1)、产量表示的盈亏平衡点BEP(Q)=(年固定总成本)/(单位产品销售价格——单位产品可变成本——单位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单位产品增值税)
(2)、生产能力利用率表示盈亏平衡点BEP(%)=(盈亏平衡点销售量)/(正常年份销售量)*100%
(3)、生产能力利用率表示盈亏平衡点BEP(%)=(年固定总成本)/(年销售收入—年可变成本—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年增值税)
(4)、用销售额表示的盈亏平衡点销售额BEP(S)=(单位产品销售价格*年固定总成本)/(单位产品销售价格——单位产品可变成本——单位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单位产品增值税)
(5)、用销售单价表示的盈亏平衡点BEP(P)=(年固定总成本)/(设计生产能力)+单位产品可变成本+单位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单位产品增值税
五、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
① 平均年限法。年折旧率= [1—预计净残值率] 100%/ 折旧年限;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
②工作量法。
单位里程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总行使里程年折旧额=单位里程折旧额×年行驶里程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总工作小时年折旧额=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年工作小时
③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 /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年折旧率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应在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④年数总和法。
采用年数总和法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余额,按照逐年递减的分数(即年折旧率,也叫折旧递减系数)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每年的折旧率是一个变化的分数;分子为每年开始时可以使用的年限,分母为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逐年相加的总和(即折旧年限的阶乘)。
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限]/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一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